國臺辦:凡危害國家主權、安全、發(fā)展利益者,都難逃國家法律的制裁
中新網12月24日電 12月24日,國臺辦舉行例行新聞發(fā)布會。會上,有記者提問:臺媒報道,賴清德稱將全面建構“民主防御機制”,因應大陸將臺“資通電軍”、“心戰(zhàn)大隊”、個別“立委”等列為懲“獨”對象。有民進黨當局官員稱,“已建請國際社會拒絕承認大陸通緝或懸賞效力”。對此有何評論?
國臺辦發(fā)言人彭慶恩表示,有關部門針對“臺獨”分子分裂國家、煽動分裂國家犯罪采取執(zhí)法、司法措施,是捍衛(wèi)國家主權、統(tǒng)一和領土完整的應有之義,也是維護兩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華民族根本利益的正義之舉,符合世界各國通行做法。
彭慶恩指出,法網恢恢,疏而不漏。凡危害國家主權、安全、發(fā)展利益者,都難逃國家法律的制裁。任何為“臺獨”分裂勢力為虎作倀、助紂為虐的組織和人員,都必遭法律的嚴懲。
國內新聞精選:
- 2026年01月18日 17:56:11
- 2026年01月18日 17:13:00
- 2026年01月18日 09:27:33
- 2026年01月17日 19:34:38
- 2026年01月17日 11:03:00
- 2026年01月17日 08:44:32
- 2026年01月16日 15:06:38
- 2026年01月16日 13:39:08
- 2026年01月16日 12:07:36
- 2026年01月16日 11:12:57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9201號